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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良斌在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 2010-4-7   来源:   点击数: 782

2010年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莫良斌

(2010年4月2日)

同志们:

刚才,克勤同志做了一个很好的报告,我完全赞同。克勤同志的报告既对2009年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又对今年的工作做了全面安排和部署。下面,我就如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市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教育系统反腐倡廉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随着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一些社会问题通过教育凸现出来,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贺国强书记在中央纪委和国务院廉政建设会议上都对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一)从意识形态的复杂斗争看教育系统反腐倡廉的重要性。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我国逐渐进入经济社会转型期,享乐主义、利己主义等各种腐朽堕落的思想,正逐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各级各类学校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摇篮,是意识形态的重要阵地,处于抵制腐朽堕落思想的斗争前沿。我们要有效抵御渗透破坏,不仅需要吸收先进教育理念,还要摒弃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保持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因此,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呈现出前所未有的重要性。    

(二)从教育改革的现实情况看教育系统反腐倡廉的紧迫性。当前我国教育正处于改革的攻坚期、发展的关键期,难度大、压力大、矛盾也多。一是随着教育资源配置、权力和利益的不断调整,党员干部、教师队伍思想观念和利益诉求发生新的变化。二是随着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教育资金投入不断增加,经费使用管理的难度和要求也在增加。三是随着学校与社会联系的不断加深,社会上一些消极的、不健康的东西会侵蚀党员干部和教师队伍,特别是学校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受到社会上所谓“潜规则”的影响越来越大,严重影响了教师群体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对这些问题如果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就很容易产生腐败问题,最终影响学校和教育的改革发展。 

(三)从反腐倡廉的严峻形势看教育系统反腐倡廉的必要性。总的来说,我市教育系统反腐倡廉的形势是好的。但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主要表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贪图安逸,奢侈浪费,享乐主义严重;有的自我约束、监督意识不强;有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不够,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较差,监督机制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今年是邵阳干部作风建设年,童名谦书记在市纪委九届六次全会暨反腐败工作和干部作风建设年动员大会上指出,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存在“懒、散、推、软、乱、奢、贪”等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在我们教育系统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特别是涉及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生收费、财务管理、教师招考、高考升学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案件易发多发。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行风问题,如乱收费、乱招生、乱办班、乱补课、乱发教辅资料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教育系统出现的腐败问题在社会上影响很大,严重损害了教育公平,损害了党的教育形象,影响了学校乃至整个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2010年既是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起步之年,也是我市干部作风建设年。做好2010年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意义特别重大。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一)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政策落实。围绕中心工作,服务教育改革发展大局,确保党和政府的各项决策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抓好中央扩大内需中教育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中教育投资项目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廉政安全,确保资金用好、用到位。要认真开展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平调和虚报冒领教育经费。要认真抓好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虚报、冒领和吃“空饷”等问题发生。加强对各类教育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套用国家教育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中央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教育系统检查部门要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健全科学发展观纪律保障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对中央、省、市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等制度,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政令畅通。今年,省里将开展“5+X”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全面掌握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执行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 

(二)推进制度创新,监控权力运行。制度创新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减少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机会,缩小权力寻租的空间。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干部人事、财务管理、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校办产业、后勤服务、特殊类型招生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创新。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民主科学决策机制,以“三重一大”为主要内容,规范决策程序,细化决策事项,明确决策责任,确保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严格执行《关于防止和遏制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的暂行规定》,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规范内部财务管理,全面推行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的财务会审制度,彻底杜绝“小金库”。加强审计监督,推行审计结果通报和公告制度,特别要加大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力度。

(三)加强纠风工作,规范办学行为。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下大力气解决教育收费中的突出问题。要结合实际制定规范办学行为的具体措施,明确治理重点,探索治本之策,更加注重从源头上遏制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要以规范教辅资料发行、规范补课、规范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推进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等为重点,下大力气治理乱收费;严禁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要加强正面示范引导,深入推进“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严禁乱办班、乱补课、乱发资料;严禁强迫家教家养和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联合成建制收费补课;严禁强迫截留、挪用、调剂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加强收费检查,严肃查处乱收费案件;切实加强舆论宣传,争取社会支持,力争收费问题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规范各类招生行为,深入推进高考招生“阳光工程”;做好高考、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各类考试的监督工作,杜绝高考集体舞弊行为;加强对与高考优惠加分相关的各类赛事、评审的监督,严肃查处营私舞弊、违法乱纪的行为。要加强对教育系统各类评审包括职称评审、课题评审和各类评先评优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评审专家的法纪教育,完善评审程序,强化评审措施,发现问题立即纠正,违纪违规的要严肃查处。要继续加强教育系统干部作风建设,采取一系列组织和纪律措施,克服信念动摇、思想涣散、工作懒散、作风漂浮等现象,努力建设一支高效、廉洁、过硬的干部队伍。在加强社会关注的行风建设的同时,各级各类学校要下大力气抓好自身的校风、学风和教风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特别是要发扬民主,完善校务公开工作,探索党务公开工作,让广大教职工充分享有知情权、建议权、参与权,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

(四)严厉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腐败。要严厉查办全市教育体系内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腐败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腐败分子依法严惩,决不手软,坚决遏止教育系统的腐败现象。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案件。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要深入研究发案原因,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要加强对办案工作指导,健全办案工作协调机制,提高办案效率。 

三、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为重点,切实增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在领导干部,责任也在领导干部。“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能为社会倡导廉洁文化起到表率作用,反之,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人民的唾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认真贯彻中央最近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一)廉洁自律,加强党性修养。大量事实告诉我们,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跌入犯罪深渊,根本原因在于放松世界观改造,背弃理想信念,思想蜕化变质。各级党组织必须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加强党性修养。要完善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校级领导除参加校民主生活会外,还要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建立党性定期分析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把作风状况作为党性分析重点内容,切实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廉政培训制度,把廉洁教育列入培训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通过教育培训,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做为民之想,培养健康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精神追求,始终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  

(二)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是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高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高度,深入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要求,结合当前教育系统新的情况,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办违反《廉政准则》的案件,不断增强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和自觉性。党员干部要身体力行,带头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自觉自愿、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地做到以下七点:一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违反规定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干股,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二要正确履职,照章办事。严禁违反规定权限和程序办事,不准个人违规干预和插手基建工程项目、物资设备采购、资金借贷、重大项目投资等经济活动,以及校办企业、后勤服务等经营活动。三要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办事。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干部任免的制度,干部的任免先由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把关并签署意见后再提交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研究,干部的考察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参与。严禁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不准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四要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严禁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校领导班子成员除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在学校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兼职外,不准在校内外其他经济实体中兼职。五要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为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在考试、入学、就业、职称评聘、科研项目评审以及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领导干部的配偶及子女,不准在其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六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严禁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用公款旅游、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违反规定兴建、装修办公楼,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七要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严禁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不准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不准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三)严格管理,强化监督机制。各级教育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自觉承担起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责任。要完善管理制度,把干部管理制度、反腐倡廉制度与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有机结合,严格规范干部从政行为。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敢于批评,敢于负责,对干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生活作风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要早打招呼、早提醒、早教育,不能等到问题严重了、矛盾积累恶化了才去解决。要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考核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导向、评价和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有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函询等监督制度,多层次,多渠道监督制约干部。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不能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乐于听取各种意见包括不同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班子成员要相互监督,勇于监督,善于监督,努力形成浓厚的监督氛围。要充分发挥学校人才聚集、民主气氛浓厚、监督意识强的优势,健全各种形式的民主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强化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党代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政(校)务公开制度,依法保障党员和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引导新闻媒体通过适当方式,对于干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

四、不断丰富廉洁教育内涵,进一步深化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

廉洁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广大师生正确的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培育和谐校园文化、树立“廉洁光荣,腐败可耻”意识的客观需要。

(一)明确工作目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在学校全面推进廉洁教育的重大意义。通过以廉洁为主题的理想信念、道德观念、法制意识等教育形式,从领导干部、教师和学生三个层面开展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文化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促进教职员工爱岗敬业、依法执教、诚信服务,培养广大学生清白做人、规范做事、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把握工作原则。坚持正面引导、注重实效、结合实际、突出创新的原则,结合学生的身心特点、思想实际,创造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形式,营造开展廉洁教育的良好氛围,在廉洁文化的内容、载体、形式等方面大胆创新,大力倡导富有时代特征的新观念、新道德、新风尚。

(三)探索有效途径。要将廉洁文化教育通过教学、培训、讲座等形式,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形成“廉荣腐耻”的思想,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一要充分利用校园文化优势,以校广播站、电视台、校园网、校报、校刊、手机短信等为载体,定期播放廉洁教育录像片、宣传廉政勤政先进事迹、发布廉洁教育信息。二要以廉洁文化宣传标语、宣传画、警示教育牌、廉洁文化宣传橱窗等为载体,营造廉洁文化声势,加大廉洁教育宣传力度。三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如主题班会、演讲比赛、辩论会、文艺演出、征集廉洁自律格言等活动,增强廉洁文化的覆盖面和辐射力。四要加强对廉洁教育的理论研究,为全面开展廉洁教育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

四)做到六个结合。进一步加强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要将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做到“六结合”,即与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相结合,与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与素质教育相结合,与规范学校行为相结合,与建立廉政文化建设长效机制相结合,推动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不断深入,取得实效,从而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廉洁文化氛围。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提高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实践证明,防治腐败,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根本途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是落实工作的重要抓手。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要求,高度重视并自觉担负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增强工作合力。  

第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教育系统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每年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党政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检查和考核。各职能业务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业务管理中,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切实履行好管理和监督职责。  

第二,强化考核与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监督检查制度,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明确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程序。要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领导小组,每年要单独组织,或者与干部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起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组织进行群众评议。党政领导班子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并专题报告上级党委和纪委。要将监督检查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三,严格领导责任追究。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职责范围内出现的干部作风问题、腐败问题必须受到责任追究。领导干部如果对上级领导机关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不传达贯彻、不研究部署、不督促落实,或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制不查,要受到责任追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也要受到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承担着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重要职责。长期以来,我市教育系统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恪尽职守、辛勤工作,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付出了艰苦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此我谨代表局党委对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表示崇高的敬意和由衷感谢。希望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学习、加强实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在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于律己,求真务实,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 

同志们,我们一定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坚持科学发展、推进教育强市,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不断开创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实现邵阳后发赶超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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