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2010年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招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农村小学教师结构,加快教育强市建设步伐,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0]20号)和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邵教通[2010]115号)精神,顺利完成我市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今年,省教育厅、邵阳市教育局下达我市的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70人(其中汉语言文学专业30人、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30人、英语10人)。 三、招生培养学校 承担招生与培养工作的学校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四、定向培养模式 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师计划分专业培养,本科培养采用二、四分段分专业方向模式,学生入学后前二年按中职学生注册,二年期满后参加当年普通高校对口升学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升入本科层次学习四年。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颁发初中起点本科文凭及学士学位证书。对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由于成绩未达当年分数线原因而未升入本科层次学习的学生,则按五年制专科层次进行培养。专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颁发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文凭。 五、录取条件 1、持本市户口的2010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不低于本年度当地示范性高中录取分数。 2、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农村小学、幼儿园教育事业。 3、相貌端正,无身体残疾,身体健康,参照《中等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六、录取程序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所在学校选拔推荐,市教育局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初选,邵阳市教育局、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组织综合测试(含笔试和面试),择优录取,省教育厅统一审核的办法进行。 1、按照自愿原则组织成绩优秀的学生持户口薄、学生素质报告表(学生手册)于6月20日-22日到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市直中学、民办学校报名。报名时,填写招生登记表,并交免冠正面半寸相片3张。6月23日-24日由所在单位汇总后报市教育局政工股审核资格。 2、中考成绩公布后,市教育局组织入围学生在市中医院体检。并根据选拔标准从高分到低分对体检合格的学生进行初选,按本市计划数1:1.5的比例将初选合格学生名单公示5天后,以市人民政府的名义上报邵阳市教育局。 3、根据《关于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养招生工作实行面试的通知》(湘教通[2005]139号)的要求和程序,邵阳市教育局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组成综合测试小组,对初选合格的人选进行综合测试。市教育局须在测试前完成中考及成绩汇总、体检等各项工作,确保测试正常进行。综合测试工作于2010年7月9日统一在邵阳师范学校进行,上午9:00—11:00笔试,下午面试。 综合测试由面试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综合测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的30%与笔试成绩的70%之和。 面试。主要考察测试考生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条件、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 直接志愿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和汉语言文学3个专业方向的考生面试内容为教师发展潜质测试。 教师发展潜质测试分潜质必测和特长展示两部分。潜质必测部分包括仪容举止、五官四肢、动作协调性、语言表达、艺术潜质、身体素质6个方面,满分为100分;特长展示由考生自愿申请,满分为20分,其成绩计入教师发展潜质测试总分。潜质必测和特长展示的具体内容及要求和评分细则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另定。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所掌握的初中阶段文化知识及运用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120分钟。测试内容涵盖政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9个学科(课程),满分为100分。笔试的命题、制卷和评卷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负责。笔试组考及考务工作由市州教育局为主负责,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协助。 4、正式录取的学生必须与所在地县(市)教育局、培养学校签订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3),各计划县与培养学校要签订联合培养协议书(附件13),并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备案。 5、初选预录工作不得向申报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七、定向培养对象的待遇与义务 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对象免交学费、住宿费、军训费和教材费,并给予适当生活费补助,享受该项目资助的学生必须履行协议规定,按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养工作意见的通知》(市政办发[2006]13号)要求,毕业后回协议县(市)乡镇以下农村小学从事教育工作不少于8年。 武冈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6月18日